“希望用行动来获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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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9日上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庭审现场,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而受审的香港艺人陈祖名(又名房祖名)如是表示。
当天,东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房祖名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人民币。对于判决结果,成龙公司回应称,将尊重司法的判决。房祖名自2014年8月14日被捕至今,已羁押近5个月,如果不上诉,将会在农历春节前刑满释放。
当庭认罪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
9日9时30分,房祖名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他身穿深蓝色休闲装,表情平静。整个庭审现场房祖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认罪,没有意见。”其父母成龙和林凤娇并未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在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名、柯震东以及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法庭上,谈及吸毒当天,房祖名称和柯家凯(柯震东)等人一起被抓。被抓两小时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中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们资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房祖名表示,他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和明星柯震东3次,“2012年中旬1次,2014年7月1次,8月13日1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被问到从被捕到受审,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时,房祖名说:“我违法了,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获刑半年“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表达了公诉意见:房祖名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应认定为自首,建议减轻处罚。不过,公诉人也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房祖名的辩护人则认为,房祖名有自首情节,且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庭上,房祖名也做了最后陈述。“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最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庭也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房祖名的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曾经会见了房祖名10次,每次房祖名都表示自己要“重新做人”。房祖名经纪人也介绍,房祖名和林凤娇有通过书信交流,林凤娇觉得房祖名懂事了很多。至于出狱后会不会继续演艺事业,其经纪人表示,还要等房祖名本人决定。
父母痛心香港艺人盼其改过自新
自去年8月房祖名出事后,成龙曾多次向公众道歉,坦言“心痛”和“羞愧”。成龙曾在受访时说:“他是成龙的儿子,现在的惩罚是他犯了错误应该付出的代价。我管不了他,国家帮我在管,把他以前的坏习惯全部改过来……我知道服刑期满后会有一个新的房祖名。”对于判决结果,成龙公司9日回应称尊重司法判决,“房祖名应该有接受教训,娇姐和大哥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媒体朋友还能给房祖名一个自新的机会。”
成龙还说:“这个事情我很震惊,震惊后很羞愧。一直以来他妈妈在管他,发生这个事情他妈妈4个半月没有出过门,不见人。我容易一点,因为我每天拍戏,一拍戏,高空工作,根本忘掉了,但一回到家就想起他。”成龙介绍,案发后没有动用任何关系,“没有打电话给人,一个都没有,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叫律师去做,他们叫我缓刑,取保候审,我说不用,就给他坐到那边惩罚他。他自己也说不出来,自己承担。”
房祖名受审日期公布后,香港艺人曾志伟表示,希望事情尽快完结,谈及房祖名的母亲林凤娇时,他透露,林凤娇每日都写信给祖名,等房祖名出来后可以看,房祖名一天没有出来,她每天都会留在家里。曾志伟又表示成龙说祖名在拘留期间看了许多书,他说:“对他是一个大经历,希望他可以反省自己。”
早前与房祖名一同被拘留的台湾艺人柯震东表示,无法和对方联络,也不知道房祖名的情况,他说:“不管结果怎样,希望一切愈来愈好,我会非常祝福他。”
房祖名干爹、香港电影人陈自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很担心,他说:“近年很少和他见面,但祖名每到过节都会给我发短信,希望这个事情可以尽快结束,”他同时表示之前已经安慰过成龙,但最近不想再打扰了。
香港艺人也纷纷表示,希望房祖名能好好反省,改过自新。刘嘉玲表示:“他是应该受到惩罚,但要给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有谁未能犯过错?我都犯过错,知错能改就可以。”曾志伟则表示,这次经历对房祖名来说应该很“难忘”,“今后他要好好反省,出来后更能自立,希望他懂得珍惜生命。”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刘长欣
两岸三地艺人频涉毒
专家警语明星勿“任性”踩底线
据新华社电 艺人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9日在北京依法公开审理,受到海内外华人社会高度关注。相关专家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岸三地演艺界人士涉毒案“高频”曝光,反映出一些艺人法律意识淡漠、道德规范缺失,警示作为公众人物的演艺明星不应“任性”踩踏社会底线。
近一段时间以来,涉入吸毒案的两岸三地艺人名单中除房祖名外,还有来自香港的莫少聪、张耀扬,来自台湾的孙兴、柯震东,来自大陆的李代沫、张默、高虎、尹相杰等,可谓“前赴后继、触目惊心”。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原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认为,演艺明星是公众的偶像,尤其受到青少年的喜爱,他们的言行和道德表现对于年轻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演艺明星本应当树立榜样,而现在不少艺人陷入一种“虚无主义”,通过吸毒来排遣负面情绪,对年轻一代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示范”。
香港丽天文化与公共政策顾问公司主席凌友诗认为,艺人不但要具有非常强的专业精神,更要了解自己对社会的影响和责任。当下两岸三地演艺圈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对艺人的品格要求和教育栽培放松了,艺人的形象、德行良莠不齐。今后不能仅仅从商业的角度来评价艺人,应该在社会责任方面对他们有更高的要求。
还有学者指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抬头”,成为演艺圈吸毒现象增多的社会土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社会不应缺乏理性判断和价值判断,不应仅以名气、金钱来界定成功,不应丢弃关于价值情操、社会声望的衡量标准。
夏学銮说,很多演艺明星“一有钱就任性”,认为自己作为名人就可以跳脱法律的约束,缺失了法与德的意识,就容易踩踏社会底线,其结果是成名快,毁名更快。对于涉毒的演艺人士来说,要吸取沉痛的教训,重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社会制度而言,应加快完善对演艺明星的法律和道德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