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全程网上办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性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办事流程,今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工作将全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1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函。
自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加入集团公司总部年金计划且总部不在本市备案年金方案的除外),在办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时,请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具体办法是,登录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在“按业务部门分类”中点击“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在“服务事项”的“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中点击“网上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网上备案系统出具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企业年金情况审核表电子版效力等同于纸质复函、审核表。
按规定,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纸质年金方案的备案。网上办理系统已实现自动核定申请单位的参保情况,无需人工核定。也就是说,广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需在纸质《企业年金情况审核表》“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栏出具意见,人工窗口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个人缴费不超过全年工资的1/12
早前,省人社厅发布了《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给出了企业年金方案的范本。
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现行的企业年金制度,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将在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又能一次或定期领取到一笔属于补充养老保险金性质的收入。企业年金没有固定的缴费基数,只有缴费上限,由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约为8.33%),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约为16.7%),个人缴费比例也应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约为8.33%)。
在“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细则(范本)”中写明,“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单位出现亏损、停业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暂停缴费,职工同时暂停缴费,单位情况好转后恢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缴费”。
按规定,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纸质年金方案的备案。
退休后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企业年金分为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都进入个人账户,企业缴纳部分可选择全额进入职工个人账户,也可选择按比例划拨到职工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可与职工的职位高低、对企业贡献大小、特殊奖励等挂钩,剩余金额(包括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部分)可划拨到企业账户,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方法可通过集体协商另行制定。
目前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设定为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两种,符合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病退、退休前身故、出国(境)定居的其中一条就可领取。按照规定,职工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缴费划入部分将全部归入企业账户。
据市人社局介绍,虽然经过了近10年的发展,但广州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仍偏低。截至2012年底,全市近30万家企业中,仅有460家进行了企业年金制度的登记备案,覆盖职工仅10万人,不及全市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参保人的1/50。而启动年金制度的企业大多为经济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或者知名民企,涉及房地产、医药、科技类的企业比例比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