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口难享补助 精神病患者没法治?
新会大泽一重型患者急需入院,业界呼吁建立常住人口救助机制记者日前在走访中了解到,新会大泽镇在册重型精神病患者李某,经鉴定,危险性评估为1级,因存在严重的暴力倾向,随时可以升为5级,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存在较大的威胁。然而,李某因“户籍不详”,家庭经济困难,一直得不到治疗。
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精防工作的医生林辉荣曾向公安部门求助,但得满足免费入院治疗的条件却是“发生肇事肇祸”。林医生不解:“如果可以提前预防,为何非得等到悲剧发生?”
案例▶▷高风险精神病患者急需入院治疗
去年12月中旬,患精神分裂症的李某常到大泽镇卫生院门诊大厅进行口头威胁、喊叫等行为,该院联合新会第三人民医院诊断,李某目前虽无出现打砸、暴力行为,但危险性评估为1级,存在严重的暴力倾向,随时可以升为5级。据了解,李某今年61岁,住大泽镇文龙见龙村,妻子也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两子(就业)一女(学生),无业,多年一直在家附近垃圾池拾荒。李某曾于1982年发病,当时在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目前无治疗,症状明显,因经济原因,家属一直拒绝为其治疗。“由于暴力倾向属最高级别,是急需进行住院治疗的。”医生表示。
根据江门市相关规定,江门三区领证后的精神残疾者(含癫痫病患者),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精神专科门诊用药和服药后的检查、心理疏导,而重型精神病患在急性期住院治疗上,则最高可享每年5000元的补助。由于四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后者最高补助可达8000元每年。
但由于李某“户口不详”,无法申请残联部门的补助,当得知公安部门可申请免费入院治疗,林医生向当地派出所咨询,得满足“肇事肇祸的条件”,后来经过商量,派出所建议两个儿子回来签名申请,虽无法保证一定获批,但可以努力试试;可惜,李某的两个儿子至今未回。
这一个多月来,林辉荣一直在研究精神卫生领域的政策,却苦于找不到可以帮助李某解决问题的“救助依据”,1月份以来,李某虽没有继续“打扰”门诊大厅,但林辉荣忧心不已,无法入院治疗减轻其病情,也难以及时跟进情况。
呼吁▶▷希望建立常住人口救助机制
“这是10多年来,首次遇到的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例,申请政策救助的难点在于李某没有当地户口。”林辉荣告诉记者,对于重型精神病患者,符合“当地户口、有残疾证”条件的患者可申请残联部门一年8000元的住院治疗补助,去年大泽卫生院申请到6个名额,如果解决了户口问题,也可以帮助他申请今年的名额。
文龙村委会民政工作人员李仕强介绍,李某的户口早在3年前也曾办理过,但由于公安人口系统“查无此人”,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对于李某此类无户口高风险的精神病患者,林辉荣希望建立常住人口救助机制,“精神病患者的发病难以预估,应当提前做好预防”。
思考▶▷细化精神卫生工作填补法律漏洞
根据2013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和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林辉荣认为,公安机构有权强制李某入院治疗,然而,法律却没有规定该由谁来埋单。“这也是李某的治疗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最现实的问题,也让我们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
在十多年的精防工作中,令林医生感到非常无奈的是,虽然精防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中一项,每年有相应经费划拨,但经费较少,也没有规定具体如何使用,在专业医疗人员、医疗设备等方面也没有细化,“自去年开始,院里的经费严重下滑,从前年的12%下降到1.8%,这使得精防工作缺少经费保障。”今年省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经费、人员配置等每一项考核标准清清楚楚,然而,令他感到困惑的是“为何考核标准每条都这么清晰,但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没有细化。”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甘雁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