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银行及支付机构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系列宣传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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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积极贯彻落实监管新规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编造各种虚假理由设置骗局,诱使受害人汇转资金。电信诈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极坏。为躲避追查,部分犯罪团伙甚至将作案基地转移到省外乃至境外,并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手段的便利性和瞬时性跨省、跨境作案,大大增加了司法机关对其抓捕、追赃、判刑的难度。
为有效防范电信诈骗,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联动公安机关、银行、支付机构等单位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从控制I类账户数量、调整转账到账时间、强化交易监测、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大增加了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开展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难度,对于有效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农信(含全省65家农村信用社、32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全省资产规模最大、网点最密集、从业人员最多的本土银行业金融机构,始终把维护客户利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近年来,广东农信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关于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各项要求,通过实名制管理、专项排查、系统监控、风险宣传等措施,为客户金融交易安全保驾护航。自2015年1月1日起,广东农信全面发行金融IC卡,降低磁条侧录风险。同时,加强异常交易风险监控,规范收单及外包业务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排查活动,积极防范银行卡盗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广东农信银行卡外部风险案件数量、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各营业网点累计拦截电信诈骗风险案件近100起,为客户挽回资金损失100多万元。2016年7月26日,汕头特区联社网点员工通过与客户进行耐心沟通,成功堵截一起电信诈骗,为客户避免经济损失逾13万元。2016年12月2日,英德联社一企业客户被诈骗后,使用广东农信企业网银“次日到账”转账方式汇款48万元。客户发现被诈骗后,英德联社积极配合其办理转账撤销业务,为该客户挽回大额资金损失,成功堵截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下一步,广东农信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261号文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规定,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同一家农村信用社或同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同时将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加大对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二是加强转账管理。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实行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同时,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三是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严格执行收单外包合作单位的准入审核及持续评估机制。四是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充分借助技术手段强化可疑交易监测,为客户支付结算安全提供强力保障。五是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通过对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加大支付风险联动防控工作力度。此外,还将针对农村金融特点,加强对乡镇居民、农户、农民工群体的风险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知识下乡、社区摆摊、营业网点宣传、微信推文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电信诈骗案例及防范措施,增强农村客户的风险防控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今后,广东农信将在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指导下,加大技防人防投入,打造安全至上的支付结算体系,筑牢支付结算安全防线。同时加强与各方沟通,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联防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银行新政话你知
账户使用更安全
——广州农商银行账户管理全面升级
近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落实账户分类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的下发,银行很多业务都发生了新变化。作为广州本土银行,广州农商银行为落实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新规,切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提前对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加强了对网点员工的培训,从12月1日起全面实行央行新规。
下面我们从几个案例判断题来看看,究竟有什么业务发生了变化,对我们广州街坊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具体影响:
案例一:客户王婆婆于12月1日来到银行自助柜员机,向一个自称卖保健品的个人账户汇款20000余元,汇完款后,王婆婆越想与越不对劲,经过咨询网点工作人员后,王婆婆感觉自己上当受骗,非常着急,她可否通过撤销这笔转账挽回损失呢?
银行人士解答:可以。自2016年12月1日起,广州农商银行已经全面提供自助柜员机向他人和本人他行账户转账受理后24小时内可撤销的服务。如果上述案例发生在2016年12月1日前,王婆婆的钱已经转到了犯罪分子的账户上,她可能只能通过报警来寻求帮助,但现在,王婆婆只要在转账发生24小时内,通过拨打广州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5313就可以申请撤销这笔转账了。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通过自助柜员机向诈骗账户转账。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为此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这就给被犯罪分子诈骗的客户提供了挽回损失的机会。同时,对于需要转账资金实时到账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等渠道安全办理,确保客户资金划转的便利性不受影响。
案例二:村民陈先生是广州农商银行的老客户,由于经常收租、交水电费,他在广州农商行开立有4张借记卡,2016年12月1日,他再次来到广州农商行网点,想开多一张全功能的借记卡,网点柜员是否能帮他开立呢?
银行人士解答:不能。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若同一客户已存在Ⅰ类账户的,不允许再开立Ⅰ类账户。陈先生之前在广州农商行开立的4张借记卡均属于Ⅰ类账户,因此,他不可以再在广州农商银行开立Ⅰ类账户了,但可以开立Ⅱ类或Ⅲ类账户。Ⅱ、Ⅲ类账户虽然在功能和限额上与Ⅰ类账户有所差别,但同样可以满足客户日常消费支付的需要,还可以培养客户账户分类使用的支付习惯,有效隔离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另外,对于在广州农商银行开立多个Ⅰ类账户的客户,目前仍可正常使用,但建议客户对名下长期不用的账户,进行销户或归并处理,以免万一账户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
案例三:在广州读大学的小李去年在广州农商银行开立过一张借记卡,但开户时存入一笔资金后就再也没有使用过。最近她想去自助柜员机上用这张卡办理业务,她能顺利使用吗?
银行人士解答:可以。根据央行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待银行核实身份后再恢复账户功能,但2016年10月1日前开立的账户不受此限制。需注意的是,即便在2016年10月1日后新开立的账户,如果自开户之日起出现6个月无交易的情况,也不会把账户冻结,只是暂停账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非柜面渠道的业务,客户还是可以去柜台办理业务,或者去网点核实身份后恢复账户功能。
以上的案例你都答对了吗?央行新规还不止以上三点变化,银行还会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以及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强化对可疑交易的监测等等。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银行正从账户管理的角度进一步挤压不法分子的“生存空间”,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安全的支付环境。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客户积极配合,携手共创和谐支付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