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转让方”,已更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东粤惠转让[2016]04号),转让方已将下表所列的1323笔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生效法律文书等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该企业及其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序号1-193号的债权利息截止日为2016年6月20日;序号194-1264号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03年12月31日;序号1265-1323号的债权利息截止日为2016年6月2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1号珠光国际中心A塔17楼
联系电话:0752-2289681
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新湖工业园区内龙扬鞋业公司厂房1栋2楼
联系电话:13421527666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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