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粤纪宣)笔者24日从省纪委获悉,近日,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开展谈话提醒、建立“抓早抓小”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印发谈话提醒“两个表格”,列明谈话人、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和统计要求等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重点,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谈话方式,简便易行、科学管用。该领导小组表示,这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
通知指出,谈话提醒的主体是党员干部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时,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新任职、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将重点安排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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