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建局: “一河一策”修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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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过后水清岸绿。 王昌辉 摄 |
绿色样本
近年来,随着惠州城市绿色化发展提速,黑臭水体复清复绿也摆到了城市工作的前头。据惠州市统计,全市建成区共有黑臭水体27条,几乎涵盖各个城市功能区。而按照任务要求,至2018年底要全面完成27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如何有效提速?市住建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多次牵头召开各区各部门的工作现场推进会,同时因地制宜采取“一河一策”举措差别化整治,此外则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面统筹。截至今年7月底,27条黑臭水体已悉数开工整治,已完成累计投资约18亿元。
撰文:张峰
27条黑臭水体悉数开工
通过排查摸底,惠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27条,其中惠城区12条、惠阳区2条、大亚湾区2条、仲恺区11条,属于轻度黑臭水体的有19条,重度黑臭水体的有8条。
整治任务并不轻松。根据广东省委要求,珠三角各市2018年底前力争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而惠州市委、市政府则明确提出,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市2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在这一背景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指导检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6年,成立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分工。各区政府(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则多次召开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明确完成整治任务。
据市住建局发布的最新信息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城市建成区内27条黑臭水体已全面开工整治,开工率100%,共完成累计投资约18亿元(含征拆费用),其中2017年度投资约7.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6%。完成清淤疏浚约16万立方米,建设截污管网30.1公里,对133个排污口实施了截污,清理临时非法养殖场181家,生猪约2.5万头。
去年黑臭水体消除率为37%
因为途经的城市功能区不同,每条黑臭水体被污染的原因也不一,甚至于同一条黑臭水体在各河段也不尽相同。“因地制宜,一河一策是该走的路子。”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分析。
在具体的整治实施过程中可以看到,各部门根据不同的河涌水体,“一河一策”,改善水质。例如大亚湾区就引进原位生态修复新技术,对妈庙河实施生态治理取得了效果,逐步也推广到其他河涌整治。
一年来,通过对沿岸排污口进行截污,查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清除河道周边的非法养殖场,清理河道两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清淤河道淤,选择性地对河道进行生态处理等措施,妈庙河、沙墩头沥、梅湖沥、大湖溪沥、梧村河、河桥水、陈江河干流、甲子河(惠河高速桥下一甲子桥)、西坑河、马过渡河10条黑臭水体水质达到无黑臭,水体水质和周边环境均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黑臭水体消除率为37%,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消除30%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其中的妈庙河、沙墩头沥、梅湖沥、马过渡河、西坑河、甲子河(五一段)、陈江河、梧村河8条河已进入水质验收阶段。
建立健全“河长制”
为提速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惠州正在推进的“河长制”是个好方法,地方行政主官牵头,有效打破各行局和区县之间的行政壁垒,细化责任分工下好“一盘棋”。
据惠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显示,到2017年年底,惠州全市境内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责任主体的细化和管理的细化无疑让工作迎来助力。在具体实施环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花大力气彻底清除河道流域内非法养殖,规范合法养殖场排污管控,治理农业和林业种植面源污染,加大周边企业排污管理,同时也要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态水质改善技术为我所用。
该负责人还建议要构建好长效的管理机制,河道整治好了还要管理好和养护好,绝不让复绿的水体再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