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里遇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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噜噜:
你今天提出的问题在少年人中并不少见,也不好回答。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学习历史的意义,那就是——我们在历史里面会遇见自己。
按照我的理解,历史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前发生的事,远至上古社会,近至一秒钟之前,凡是已经发生过的事,都可以称之为历史;第二种是人们对过往之事的记录,记录的方式包括文字、图像、口头语言、留存下来的实物等,如一把刀、一件衣服等。据说考古人员在古墓中发掘出“鱼汤”“肉汤”“鸡汤”都不是什么稀罕事。第三种历史则是后来者对第二种历史的解读。这种解读通常会改变第二种历史给人的印象,有时还会运用丰富的想象,以至生成另一种介于“事实”和“想象”之间的产品,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这些所谓的四大名著,其实都有第二种历史的影子,但想象的成分也很多。
要说这三种历史有何不同,我认为第一种历史是绝对的“事实”,无论是否被记录,它都在那里;第二种历史是人们自以为“真”的记录,但它常常受到记录者观念、角度和环境条件的限制,因此不可能完全真实地反映绝对的事实——即便像你早晨起床这么简单的“事实”,也不可能;第三种历史试图从第二种历史当中发掘更真实的东西,而这“真实”有时贴近第一种,有时则贴近人们内心中才有的那个“真实”。
举个例子吧,你前几天看完的《三国演义》是属于第几种历史呢?按理属于第三种,但它里面也有第一种历史——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三国争战,也有第二种历史——作为一种记录存在的《三国志》。同样的道理,司马迁的《史记》基本属于第二种,但因为里面想象的内容也不少,所以又像第三种,所以鲁迅先生才说它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意思是说它既是历史,又像文学。在我看来,伟大的历史著作,总是带着文学的情怀,因为只有在文学中,我们才能看见真实的人。你对曾国藩的故居不感兴趣,而对门口卖腌菜的人感兴趣,不就是因为前者没有鲜活感,而后者才是现实中有血有肉的人吗?
所以,你对历史不感兴趣需要再分辨一下——其实无趣的不是第一种历史本身,而是第二种、第三种历史的讲述方法。按照我的理解,不从人和人性、生活出发讲述的历史,都是僵硬、甚至是令人生厌的历史。比如讲到十九世纪初期中国北方某些地区的贫困,仅仅用“人民生活困顿”来形容当然有些乏味,而在一些西方旅行者笔下,这种困顿可以用细节来讲述:许多穷人在寒夜里有冻死的危险,于是有精明的商人发明了一种巨大的被子,可以同时容纳上百人,夜里放下来,早上再用缆绳升上去。被子上预先留下许多孔洞,便于借宿的客人把脑袋伸出来呼吸空气。这在北方地区曾经是一门很受欢迎的生意。而发明大被子,最初是为了防止客人把以前的小被子和里面的棉花偷偷拿走。更有趣的是,天亮的时候,店家会大声吆喝让客人赶紧起床,否则他们的脑袋会被卡在用来呼吸的孔洞里,整个人将被吊到半空。
噜噜你看,这样的历史会让人感觉无趣吗?经济的贫困,人心的贪婪,店家的精明,起床时的黑色幽默,都在这大被子里。我们在里面会不会看见自己呢?假如你也生活在那个年代,你是客人还是店家?你是记录者还是被记录者?这些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思索玩味吗?
借用一句戏台前常用的话:当代岂无前代事,座中常有剧中人。要我说呢,历史就是一场永不落幕的世事剧,在里面我们常常遇见自己。在这个意义上,学历史、看小说、读哲学,其实都是在拿不同的镜子照自己。
爱你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