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打造深圳东部文化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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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发布系列政策支持文体发展。图为香港芭蕾舞团新版《天鹅湖》在坪山大剧院演出。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
4月2日,坪山区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深圳市坪山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育苗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等一系列文体扶持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为坪山区加快建设与东部中心相匹配、具有先进文化示范效应和独特人文魅力的近悦远来的文化高地,文化创新的输出地、文化品质的示范地、文化特色的打卡地再次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
●徐剑
“1+N”政策体系
全面促进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
2020年4月3日,坪山区发布《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原则性内容。
时隔一年,坪山区再次发布《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坪山区文艺名家工作室认定和扶持办法》《坪山区艺术驻地创作计划扶持办法》《坪山区文艺社团发展扶持办法》,四项配套扶持办法的出台成为了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落地的“支柱”。
《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聚焦文艺精品创作,充分考虑文艺创作各阶段需求,按照不同阶段的文艺创作划分成文艺创作精品、文艺创作优品、文艺创作新品三种类型,涵括获得各级奖项、有社会影响力、专家认可度高、群众口碑好及正在创作谋划、有新兴潜力的文艺作品(项目)。在创作、生产、参赛等各阶段给予扶持和奖励,全方位、全过程鼓励支持精品创作生产。
《坪山区文艺名家工作室认定和扶持办法》聚焦文艺名家工作室建设,结合文艺名家类别、工作室建设推进等实际情况,通过基本扶持、项目扶持方式,给予工作室场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团队培训建设、文艺精品创作、公益活动服务等方面扶持奖励资金。
《坪山区艺术驻地创作计划扶持办法》聚焦艺术驻地创作,是全市范围内首次提出艺术驻地创作计划扶持办法,鼓励国内外艺术家、艺术院校师生、策展人等文艺个人、群体以及艺术院校等机构在坪山区进行驻地创作,给予场地扶持、交通补贴、生活补贴和创作扶持等。
《坪山区文艺社团发展扶持办法》聚焦文艺社团发展,对于坪山区合法注册登记的文艺社团组织,在项目扶持、创优激励、场地支持、培训指导等方面提供多元化支持,尤其创新提出鼓励文艺社团创优争先,对于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文艺社团给予奖励。
“育苗工程”
全面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
在发布会上,坪山区还围绕竞技体育工作出台了“育苗工程”,该工程由“实施方案+两个配套保障办法”构成。分别为《深圳市坪山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育苗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深圳市坪山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深圳市坪山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管理办法》等。
《深圳市坪山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育苗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坚持以“品质体育、活力坪山”为工作导向,按照“体教结合、社会参与、激励引导、保障有力”的工作思路,通过系统的“选苗、栽苗、育苗”,不断加快培养数量足结构优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科学建设布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基地,倾力建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教练员队伍。着力构建健全完善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形成基础厚、类型广、品牌多、可持续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育格局,确保坪山区向省、市和职业队输送的体育人才数量明显增加,坪山竞技体育影响力明显提升。
《深圳市坪山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包含体育竞赛奖励范围与标准、体育竞技人才培养奖励范围与标准、奖励办法、奖励申报与发放、监督和附则等6个方面内容。明确了适用于奖励的申报主体、赛事范围、奖励标准、奖励办法以及申报奖励的流程与所需的材料等内容。其中,体育竞赛奖励标准共提出了10条具体条款,范围涵盖了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个级别的奖励标准。
《深圳市坪山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管理部门、设置范围、申请条件、申请和审批、目标要求、评估考核、解释权及实施日期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通过五个附件明确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此外,当天坪山区还围绕群众体育事业发展,出台了《2021年“活力坪山”社区全景运动会工作方案》,根据“月月有主题、全年都精彩”的要求,坪山全年共安排12个主题、20项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