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道“拍黄瓜”看“职业打假人”
默 达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称,当地多家餐企因售卖“拍黄瓜”被频繁举报并高额索赔。事实上,有关“拍黄瓜”的纠纷由来已久,“卖小凉菜被重罚”引发争议。
作为一道家常菜,为何黄瓜在自家拍得,在餐馆就拍不得?《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经营项目进行了明确的分类,未获取资质而售卖“拍黄瓜”等冷菜,的确存在着食品安全风险,被定为“超范围经营”还将面临5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然而对于许多烹制熟食为主的小经营者而言,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成本高,经营习惯和顾客需求又导致违规现象频现。
从部分经营者的描述来看,他们遇上了“职业打假人”。有人为了一道拍黄瓜点单500元并十倍索赔,或是诱导、要求老板制作菜单上没有的“拍黄瓜”并借此举报。单从普通人的视角看,此类做法着实“不地道”。举报者自2020年来用相似理由频繁举报达49次,屡屡寻求“撤诉私了”,不仅使经营者感到惶恐,也会抑制消费者的正常需求。
对待此类“职业打假”行为,法律条文正随着司法实践不断进步。考虑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特殊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规定允许“知假买假”者索赔,但在答复提案时也曾表示:“逐步限制牟利性打假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修订的消法《实施条例》中都强调以“生活消费需要”作为保护和维权的标准,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和平台经济发展的多份文件中也明确表示不支持“恶意举报”和借“打假”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近年来,广州、上海等多地或出台新规,或更新审判规则,以区分正常和牟利性的打假诉讼,从中亦可窥见部分信号。
社会舆论对于“职业打假人”的态度一直较为矛盾。存在问题的确需要举报整改,诸如“职业打假人”举报“疯狂小杨哥”直播售卖虚标功率的电器,帮助不少消费者挽回了损失。但频繁举报“拍黄瓜”,揪住小本生意过度索赔,对营商环境亦是一种负面影响。说到底,该不该允许“职业打假人”存在,关键要看对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弊损益。并非禁止他们借此获取收入,而是要求他们的成果与被监督行业的发展协调适配,至少不能逼着市场监管“钻牛角尖”。
近年来,网络上“职业打假人”乱象频生,有人“开班收徒”传授经验,有人借此机会实施诈骗,此类风气应纠正。本案中,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监管局、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者代表召开协调会,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面对同类案件,部分地区也曾参考实际危害,对小微经营者实行处罚减免。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尊重市场规律,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才是真正让“打假”和“举报”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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