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科创人才集聚
■魏 伟
习近平总书记4月视察广东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新定位,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形成高端科创人才聚集效应。近年来,广东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高规格建设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大湾区“就业通”“人才通”“社保通”“治理通”格局初步形成,“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基本形成。但相比于世界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仍存在差距,需要“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更大力度聚集高端科创人才。
“科创人才生态系统”是指在某个区域,围绕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为代表的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发展,打造由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及人才多要素构成,涵盖要素层、制度层、空间层,并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教育链人才链服务链融合发展的生态系统。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科创人才生态系统具有多元性、独特性、协同性、开放性等特性,“港澳科创、内地转化”的特点较为突出,构筑高端科创人才生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管理系统工程,也是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粤港澳三地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携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科创人才集聚,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坚持人才协同驱动,实施湾区科创人才体制工程。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教与人才发展协调委员会,由粤港澳政府领导与职能部门官员组成,作为湾区科创发展最高决策机构;共建三方议事平台,共同起草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保障制度条例,构建良好的人才协同环境。
强化科创要素流动,实施湾区科创人才联通工程。加快科创数据跨境流动,粤港澳依托超算广州中心,建设集数据存储、运算、分析于一体的湾区科创大数据平台,面向三地开放;加快科研物资跨境流动,粤港澳共建科研物资跨境流动登记审批的“科创绿色通道”,已登记科研人员名下科研物资提前申请审批,经“绿色通道”免税通关;加快科研资金跨境流动,粤港澳共建“湾区科创基金”,由三地政府共同出资,设置专项账户和子账户,采取“按区域拨付”方式,不受地域限制开展科创工作。
强化产业科技融合,实施湾区科创人才倍增工程。坚持以“四个面向”为引领,以广东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香港“再工业化”、澳门“适度多元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粤港澳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共同绘制“湾区高端产业科创人才地图”,发起“湾区科创人才专项计划”,搭建精准链接国际、港澳优质院校、企业、人才的引才桥梁,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全过程支持体系。
打造优质聚才平台,实施湾区科创平台倍增工程。坚持以“市场需求、问题导向”为原则,打造一批粤港澳融合的优质产业科创平台,依托“广深港—广珠澳”科创走廊的科学城、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紧密对接港澳科技与湾区产业需求,构建开放型湾区产业科创协同体系,探索建设香港科学园湾区分园,承接港澳项目落地;打造一批粤港澳融合的优质人才发展平台,重点支持港中大(深圳)、港科大(广州)、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以及港澳在粤企业建设博士博士后平台,坚持“以赛聚才、以赛引才”为导向,持续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加强人才自主供给,实施湾区科创人才培育工程。粤港澳三地高校、职业院校积极融入大湾区高端科创人才培育工作,重点培育基础研究、基础科学人才,尤其要发挥港澳高校的作用;粤港澳高校根据大湾区发展需求,主动优化学科专业,重点支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方向,构建企业主导的新型产学研合作体系,更好提升人才自主培养水平。
提升人才服务环境,实施湾区科创人才保障工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体系建设,指导地市分港建设,探索在港澳地区建设境外人才港,在横琴、前海、南沙建设离岸人才港。健全高端科创人才出入境一站式服务体系,整合证件、签证申报审批程序,实现多部门线上申报审批。各地市在科创重点区域要做好高端人才社区的规划和建设,为人才的工作交流、通勤出行、子女入学、安居生活等提供便利。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与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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