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侦破
特大燕窝走私案
涉案超53万公斤,偷税超17亿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杨立轩 通讯员/闫琦琦)涉案数百人,涉嫌走私燕窝超50万公斤,涉嫌偷逃税额17亿余元……近日,汕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901”特大燕窝走私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此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该案团伙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金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其他9名被告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2017年至2019年,定居国外的王某在明知从国外进口燕窝到中国须办理正规报关手续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仍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明显低于燕窝正常报关进口应缴税额的价格,大量承揽境内外燕窝客户包税通关进口业务。其间,王某先后通过金某等多个通关团伙合作,组织和伙同他人为数百个境内外客户从广西走私进口燕窝至境内,并交付至客户指定的收货人。
应汕头海关缉私局邀请,汕头市检察院组建检察官办案组对该案依法提前介入。海关缉私部门通过对聊天记录、备忘录、笔记本、快递单据等证据材料的整理,并排除其中错误或不明确的数据,最终确定涉案燕窝共计536579.399公斤。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建议一审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对在案证据予以开示,并就相关争议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
汕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1901”特大燕窝走私案的二审已经结束,接下来,汕头市检察院将对涉案的货主依法进行处理,并就整个燕窝行业的规范运营制发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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